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三、资格复核安排
(一)资格复核方式
现场审核。考生务必于指定审核时间前往相应地点完成审核。逾期未资格复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时间及地点
报考专业 | 审核时间 | 审核地点 | 备注 |
报考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 | 7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146535(上班时间接听) | 序号为1-200号的考生请于上午8:30-12:00进行审核;序号为201-370号的考生请于下午14:30--17:00进行审核。 |
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 | 7月26、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3楼316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187316(上班时间接听) | |
报考专业为“水利工程” | 7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 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8号,水利厅院内水科院三楼305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161211(上班时间接听) | |
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前往相应的审核点参加审核 |
(三)资格复核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毕业证(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身份证、毕业证(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应的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的: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的考生只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的考生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不到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携带学籍档案材料。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