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1月7日至8日未按期参加资格核查的人员再次进行资格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时间为4月14日至 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考生须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现场提交核查材料。核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公告》明确,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参加现场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1:一级建造师核查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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