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一造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 二造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本条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一)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二)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按照基层倾斜支持政策及相关规定申报省内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
(四)符合国家及本省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直接认定相应专业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
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类工程师(一级和未分级设置)、监理工程师,即可认定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即可认定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原“海南省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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