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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11 2023-07-26 阅读:171 一级造价师

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3年07月24日信息来源:编辑: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8日、29日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考全科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四、报考须知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同)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验,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二)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

2.应试人员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3.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报名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具体流程请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一)网上报名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3年8月14日-30日。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网上或现场核验时间:2023年8月14日-31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9月1日。资格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六、考点设置及准考证打印

本项考试在第一师(阿拉尔市)、第八师(石河子市)和兵直(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市为第一、三、十四师的在第一师(阿拉尔市)考点参加考试,第四、五、七、八、九、十师的在第八师(石河子市)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二、六、十三师、兵直的在兵直(乌鲁木齐市)考点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查询

2024年1月上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

(二)证书办理

1.电子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

2.纸质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证书发放通知”查看证书发放进度,在首页“证书办理”栏目申领证书。

八、考试大纲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九、考试收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和考务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附件: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x

          2.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式).docx

原文链接  http://btpta.xjbt.gov.cn/c/2023-07-24/82910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