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需一级/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
近日,成都人事考试网和人社局分别发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和消防工程师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名单公示消息!
其中住建交局招聘建筑质量监督人员,应聘职业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或一级消防工程师证或消防验收员专业能力证书。
消防工程师证书等级是中级,凭证可申领1500元补贴!(已有同学成功申领,其他符合条件的同学速速申领哦,注意不要错过申请时间)
小编将具体内容整理如下文所示,有需求的小伙伴速速看过来~~
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 :
1.网上报名:2021年6月1日09:00 - 6月9日17:00
2.网上缴费:2021年6月1日09:00 - 6月10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24日- 6月26日
4.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青羊区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共17名(详见附件)。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6名。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非在职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成都市青羊区2021年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非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是报考人员所持有效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其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对应学历层次专业名称表述一致。本次公告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2.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2021年5月31日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截止2021年5月31日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完整版公告链接:(复制到浏览器即可查看)
二、技能提升补贴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1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二)在成都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
(三)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
2 申领期限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应按以下时限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一)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
(二)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3 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对应等级有多个的,按就高原则执行。
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原文链接:
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09727/2020-03/30/content_c4d3c8f08f8f4c29b149138c8d9d16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