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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2023-04-08 阅读:243 二级造价师

原文链接: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303/t20230315_6140361.html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5 16:36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津住建建市〔2021〕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4月9日。

4月9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4月9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20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住建建市〔2021〕58号)文件精神,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为本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增项)考试;

2.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47.99.242.51/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根据津发改价管[2022]309号文件精神,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专业科目每人每科64元。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8日24:00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进行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报考人员需要,方便报考人员尽快取得证书,减少报考人员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邮政EMS寄递业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应为天津市。

(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像素须大于295px*413px,大于20k。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不具备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关于专业更改。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五)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六)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及时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七)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请报考人员确认在注册时预留的电话为手机号码,如预留的是固定电话号码,后期通知短信无法发送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网站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