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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11 2024-09-21 阅读:161 二级造价师

关于做好2024年度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4〕28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建人规〔2022〕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网上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客观题)两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设4个专业,分别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考生可选报其一。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一个考试周期内如更换专业,合格成绩将无法滚动。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其他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之一报考,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增项专业”。

三、考试大纲

二级造价工程师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下载查看。

四、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1.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①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②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③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①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②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③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告知承诺制

1.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3.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时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选择“网上报名”,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09:00至9月27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18日09:00至9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09:00至9月29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注册,注册时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注册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上传前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未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更换照片。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

4.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防止出现填错姓名、身份证号或手机号以及传错照片等情形(未按系统要求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将无法继续报名)。

5.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7楼711室

联系电话:0931—4676230、4670278、4810793

行业主管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①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主管单位: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0931-4658602、8436230

主管单位: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11号(雅居楼6楼)

联系电话:0931-8814994、8841926、8840480

②交通运输工程

主管单位: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5号四楼408室

联系电话:0931-2175853

③水利工程

主管单位: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31—1号七楼705室

联系电话:0931-7822734

6.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需要开具发票的,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选择“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票据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详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89元。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 29日9:00至12月8日14:05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

9:00- 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省直(兰州市)、天水市、张掖市设置考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七、 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仔细核对考场号及座位号,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按相关违纪规定处理。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考试当天交通、天气等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点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等电子通信产品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应试人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四)应试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五)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答卷,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违纪处理。

(六)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查询本人成绩。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