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学在线

010-8648 6762
服务热线(8:30-18:00)
首页/ 一级建造师/ 一建说“法”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知识点总结

一建说“法”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知识点总结

作者:佚名 2023-07-11 阅读:168 一级建造师

考查分值 1

考点频率 5年5次,2018单选、2019单选、2020单选、2021单选、2022单选

考点难度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工程的范围


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全部自行完成,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但只能依法分包部分工程,并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则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提供。


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总承包单位如果要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应当依法告知建设单位并取得认可。这种认可应当依法通过两种方式:


(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


(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三、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四、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界定


(一)转包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二)挂靠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违法分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考点经典题:

【例题·多选】关于建设工程发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发包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B.建筑材料可以由发包人采购

C.用于工程的设备只能由发包人采购

D.发包人不得指定分包人

E.对于承包人采购的建筑构配件,发包人可以指定生产商



【答案】ABD

【解析】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C、E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