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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二造考后资格核查,逾期暂缓发证!

作者:11 2024-01-31 阅读:397 二级造价师

此地二造考后资格核查,逾期暂缓发证!

近期,河南考试网发布关于全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详情内容如下:

水利工程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371-65571220。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按以下要求提供核查材料,如在2月25日前未提交核查材料,将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


(一)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


(二)核查方式


1.请将核查材料分别扫描后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本人手机号)发送至电子邮箱zzpjz8@126.com。


2.联系电话:0371-65571220。


(三)核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学位信息);

5.报名级别为“免一科”的还需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三、报名条件(二)”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名单下载链接:

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bszn/gsgg/article55f53f05463e460cbd9aaafe6b666515.html

交通运输工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全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即日起至 2024年2月27日(不含节假日)对所有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河南省交通建设技术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被核查人,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请所有成绩合格人员请将个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及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免一科”要求的材料(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以压缩包形式发至电子邮箱
476158320@qq.com(压缩包用“姓名+级别”命名)。

如被核查人员在 2024年2月27日前未提交补充资料,将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工作联系及举报电话:

0371-87165868  87165850

附件: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4年1月29日

附件名单下载链接:

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bszn/gsgg/articlecdd89b612f124a1795f9fb485cae8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