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考试资格审核
2021年监理考试中,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复审制度。
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目前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的16个地区:河北、重庆、江苏、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宁夏、辽宁、云南、陕西、四川、青海、河南、湖南、福建。
01
河北省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
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
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02
重庆市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
此类考生应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03
江苏省
审查对象:
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审查时间:
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1年7月底前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8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上传补充材料:
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
http://jiangsu.nomax.vip/bas
04
江西省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05
浙江省
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 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 诺的,将视不同环节分别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 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06
山东省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
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07
广东省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08
宁夏自治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09
辽宁省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
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10
云南省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
11
陕西省
考前、考中、考后将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
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资格核查事宜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12
四川省
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分专业进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交通部门负责;
水利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水利部门负责;
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3。
2.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3
青海省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都将进行考后复核。
14
河南省
考后核查:
在考试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水利部门完成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报名资格核查工作。
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5
湖南省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1. 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16
福建省
考后现场核查: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