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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21 年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Lindy 2021-08-28 阅读:382 一级消防工程师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 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 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 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 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注册消防工 程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级别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 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7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 工作满 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4 年, 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5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 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取得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2 年,其 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 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 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 1 年。  

  (二)免一科级别 

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 

1.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 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 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 术工作年限分别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工作和从事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 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 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 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 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 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 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 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 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 (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 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 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 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 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仔细阅读报考提示,详见附 件2)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 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 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  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为避免错过提交报名 信息时间,建议提前 24 小时完成新用户注册(提交报名信息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7 日)。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 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14 日),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 名流程详见附件 3。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 人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四)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7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 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必须在 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一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 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可于 2022 年 2 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 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北京地区 2020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并 入 2021 年度统一组织,此前取得过合格成绩 且 2020 年未在其 他省(区、市)参考的北京考区人员,其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 期相应延长 1 年。  

 (四)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 管理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 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 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 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 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 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本项考试主观题 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9 元,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 科 65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 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 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 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1zc/202108/P02021082756454215389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