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住建部:造价工程师证书遗失后将会被作废!
昨日,国家住建部发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该《声明》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徐某梅等168人信息予以公布,遗失证书作废。
那这个证书遗失后为什么会作废?作废之后是不是我们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就终止了呢?请您继续往下看!
住建部所发《声明》中对于证书废止的决定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建法规〔2019〕6号)中的规定而做出的。
该《决定》对于造价工程师证书遗失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在该《决定》附件一“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第26项”规定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申请人不再提交,由申请人告知许可机关,由许可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
原文链接:
http://www.jiangxi.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b0460bfb386f4adcb4940dfc4c4735a4.pdf
问
证书作废后执业资格是否会终止?
答案是否定的。早在2021年中国人事考试网就已经发布公告,说明一级造价工程师不仅有纸质版证书也有电子版证书,纸质版证书与电子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而纸质版证书如果毁损、遗失将不再进行补办。而国家住建部公布的证书效力废止也仅仅是纸质版证书,所以各位小伙伴请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