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即日起,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
日前,四川省住建厅发布《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在款项方面提出:
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制度,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筑业企业以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不得单一指定保函(保险)出具单位。
推行履约担保与工程款支付担保对等的双向担保机制。保障建筑业企业账户正常资金出入,严禁超标查封和冻结。
支持建筑业企业以固定资产、政府工程应收账款等为担保解除查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建筑强省”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打造“四川建造”升级版,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厅起草《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征求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将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厅建筑管理处。各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署名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