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的通知》得知,自2020年8月1日起,申请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网址:http://gjzwfw.www.gov.cn/)“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名认证流程
1、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2、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选择个人注册
3、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阅读并同意《国家政务服务个人注册协议》
4、完成实名认证
5、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选中“国务院部门”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6、点击事项列表中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在办事指南页面下方的“审批服务业务”,选择并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名称-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人脸识别-提交业务申请
7、需修改个人信息的,点击“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填写修改后的信息和情况说明-上传附件材料-同意差确认“个人承诺书”-提交修改申请。
申报材料(以下均为承诺件需申报住建部审查,无需寄送申请表或注册证书)
(省级不再对转报住建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请自行核对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上传的附件内容是否完整正确,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登录口的注册相关文件中第3条注册监理工程师操作指南查看)
(一)初始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后需打印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至系统)
2、本人手写签名照片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照片邮寄至省注册中心注册科,照片需贴在空白纸上,照片背后需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照片下方写明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的业务类型)
(二)延续注册
1、《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后需打印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至系统)
2、本人手写签名照片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三)变更注册(含企业名称变更、聘用企业变更、专业变更和其它变更)(专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材料1、2、3;聘用企业变更需提供材料1、2、3、4;其它变更需提供材料1、2、3、5)
1、《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后需打印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至系统)
2、本人手写签名照片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4、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扫描件;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5、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四)遗失破损补办
1、《注册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后需打印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至系统)
2、本人手写签名照片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需上传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照片邮寄至省注册中心注册科,照片需贴在空白纸上,照片背后需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照片下方写明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的业务类型)
(五)注销注册
1、《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后需打印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