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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2024-09-03 阅读:130 一级消防工程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防支(大)队,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宜昌(恩施)、荆州(荆门、省直管市)、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孝感)、省直(武汉)考区。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各地消防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名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已通过学历学位验证的,需确认报名时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考试大纲

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的通知公告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四、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2.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9月6日9:00—9月18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9月6日9:00—9月19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6日9:00—9月20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1月4日9:00—11月10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9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24年11月10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标准及电子票据领取

根据《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的规定,《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65元/人·科;《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69元/人·科。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相关下载”栏目中湖北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七、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抽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有序。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原文链接: http://rst.hubei.gov.cn/hbrsksw/zyjslks/zyjsry/2024/2024yjzcxfgcs/202408/t20240830_53198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