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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考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2021年度)

作者:佚名 2021-10-13 阅读:318 公路水运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北京市考区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须知。

一、适用范围:本防控须知适用于参加北京市考区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

二、重要提示: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市考区将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http://jtw.beijing.gov.cn/)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三、参加考试要求:持10月28日(含)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绿色行程码,且“北京健康宝”为绿码(当日更新),健康状况(现场测温低于37.3℃)正常,考生可参加考试。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自10月16日开始)进行健康监测,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见附件),进入考点时,每科考试均需提交健康承诺书。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10月30日和31日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二)10月30日和31日不符合北京市进京管控政策或未能按北京市所属辖区要求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三)10月30日和31日北京健康宝及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

(四)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五)不能提供10月28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关注自身健康情况

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自10月16日开始)进行健康监测,每日自觉测量体温。建议考生积极参与新冠疫苗接种,筑牢零感染防护屏障。

(二)关注自身出行情况

建议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遵循“非必要不出京”原则,直到考试结束。开考前,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您的正常考试。

建议遵循“非必要不出京”原则,直到考试结束。开考前,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您的正常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需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途中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

2.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3.在考点门口等待入场时,不扎堆聚集,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和“北京健康宝”备查。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接受相关规定,按要求签署《北京市考区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如违反者,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北京市考区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http://jtw.beijing.gov.cn/xxgk/rykl1/202110/P02021100963231534525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