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学在线

010-8648 6762
服务热线(8:30-18:00)
首页/ 中级社工/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2024-04-07 阅读:258 中级社工

原文链接: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404/t20240403_4994896.html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相关报考条件的说明。

    1.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2.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3.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

    4.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 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事项

    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6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填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系统页面的左侧菜单“修改报考信息”进入取消报名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取消核查状态和确认状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操作。缴费后不允许修改考生报名信息。

    4.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签订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24年4月7日至4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6.专用考场设置。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在4月7日至4月18日(工作日)向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备(报备电话:0951-5099162),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二)网上缴费。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8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务费,其中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70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60元。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三)咨询电话。各地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31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电话:0953-2028531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电话: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55-7063920

    五、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

    1.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2.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准考证打印。应试人员于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5:00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用具。应试人员仅限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

    (四)作答要求

    1.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需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需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

    (五)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入场。

    2.严禁应试人员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储存、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相关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答卷进行甄别,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同时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

    4.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期间考点所在地交通、天气情况,提前熟悉考点路线位置,规划出行方式及时间,以便顺利参考。

    六、考后资格核查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资料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七、证书制发

    (一)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八、有关要求

    (一)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考试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成绩

    (三)安全提示。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考试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