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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区】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公告

作者:佚名 2021-08-21 阅读:537 公路水运

原文如下:


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21年10月30日至31日在海口市举行,考点设在海南省交通学校(白水塘路13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级别

1030

1031

上午

10:00-12:0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30-12:00

下午

14:30-17:00

助理试验检测师

公共基础

道路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水运结构与地基

水运材料

试验    检测师

公共基础

道路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水运结构与地基

水运材料

二、报考条件和成绩管理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中的报名条件。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资格证书的,报考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考试,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有效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国内从业经历),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域内有效。

(四)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试验检测考试中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1〕255号),试验检测考试继续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须知和告知书、报告承诺书见附件1),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9月15日。

2.方式:登录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syjc.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2001年及以前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历认证报告。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5年内)、Ⅲ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1.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二楼检测管理科,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1号。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

2.方式:报考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平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大纲

试验检测考试大纲依据《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中,考生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1年版)》(水运材料和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沿用2020年版考试用书)。

五、考试费用

(一)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472号),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科目

收费标准

1

公共基础

69元/人·科

2

道路工程

69元/人·科

3

桥梁隧道工程

69元/人·科

4

交通工程

76元/人·科

5

水运材料

76元/人·科

6

水运结构与地基

76元/人·科

(二)考试缴费为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9月15日,考生应在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后,按时缴费完成考试报名,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海南省、海口市最新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同时,关注考试承办机构及考点学校网站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并严格遵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七、联系方式

(一)考试报名联系方式

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黄健符源平

电话(传真):0898-65909124 65902706

缴费咨询电话:0898-6590270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东段振发路1号

(二)考点联系方式

海南省交通学校

联系人:玉辉关义媚

电 话:0898-68659129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3号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二、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名确认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四、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本人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省级考试机构对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省级考试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实。

三、考试结束后,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核,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复核结果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在之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考须知》中报名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报名相关证明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公布等。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管理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2

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XXX同志工作年限证明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         )于  年  月调入我单位工作,现在(工作岗位) 从事(工作内容) 。其工作履历如下:

年  月至  年  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年  月至  年  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

该同志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____年。我单位对上述证明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证明。

经办人:XXX,联系电话:           

单 位:

(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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